中广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广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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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申请
::::::请首先仔细阅读以下服务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北京中广信客户会,简称为:广信会。
第二条 性质:
  广信会是中广信地产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为中广信公司)组织的非营利性客户组织, 致力于加强中广信公司与具有购房需求的客户的沟通联系,理解客户对理想家园的需求,为客户选择最适合客户需求的房屋,并与客户携手共创精彩、广阔的生活空间。
第三条 宗旨:
  本会的宗旨为 通过中广信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和开发商的资源整合,与所有与会会员共同努力,致力于达成如下目标:
  •组织属于会员独享的各种活动 :通过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引导会员准确理解房地产政策,帮助客户了解真实购房需求,为客户挑选合适的居所;
  •构筑沟通、交流平台: 加强会员之间、会员与发展商及相关各方的沟通和交流,营造一种良好的交流氛围;
  •为提供会员实现自身价值,享受生活的平台。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基本条件:
  • 会员需年满十八岁以上,且赞同广信会基本理念。
  • 向广信会提供入会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
第五条 入会方式:
  • 客户可于中广信公司代理楼盘的各售楼处索取书面入会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后现场提交、邮寄或传真至广信会或登录中广信网站直接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
  • 广信会将审核申请人所填写个人资料,必要时将联系申请人复核。审核通过后,将于现场发送或者一个月内签发会员个人专属的普通会员卡。如申请资料有误或无法联系申请人,则该入会申请将不获通过。
第六条 会员等级:
  会员依据积分值划分为普通会员、金卡会员、钻石卡会员。具体积分获取方式见会员手册。
第七条 会员权益:
  • 会员可以免费获取广信会会员卡及会员手册。
  • 会员可以提前了解中广信最新推出的楼盘情况,获得内部认购信息,可以优先参观中广信的楼盘现场及销售示范单位。
  • 会员可以通过本会了解购买房产的基本常识,本会尽力帮会员解答有关房地产方面的咨询和疑惑,并为会员提供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 会员可以对中广信置业顾问提供的客户服务直接通过本会进行愉快投诉和细致反映,会员将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解决或答复。
  • 会员可以在中广信楼盘公开开盘前优先认购,选择户型、朝向和楼层。
  • 会员可以享有本会精选的协作商家及指定购物场所提供的高档、优质服务及价格上的特别优惠。
  • 会员参加各类活动、购房、推荐购房,按规定积分方式进行积分。
  • 会员根据积分不同分为普通会员、金卡会员及钻石卡会员,不同等级的会员在购房时享受不同折扣幅度的购房优惠。
  • 具体优惠待遇详见会员手册。
第八条 会员义务:
  • 拥护本章程,遵守本会颁布的相关制度。
  •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 会员应提供真实资料,若申请人提供虚假、不全的资料,广信会未能审核发现而入会的,入会之后广信会无法保证该会员能够正常享受会员应有权益。
  • 会员卡只供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不得以会员证从任何第三方获取任何利益。
  • 在参加广信会活动、积分计划或享受精选商家优惠时,须于被要求时出示会员卡。
  • 会员应邀请参加广信会组织的活动,必须遵守活动安排和组织纪律。
  • 在会沟通:
  • 被批准入会后,会员即有资格接受及享用广信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及服务,同时接受广信会以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会员发送相关的活动及优惠信息。
  • 会员也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对广信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愉悦的投诉和细致的反映。

第三章 章程的修改
第九条 修改章程:
  本会有权根据情况修改本会章程,修改后的章程将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会员。会员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参加本会,未提交书面退会通知的会员,视为同意遵守修改后的新章程,本会因章程的修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十条 退会及取消会籍:
  • 如会员打算退出会籍,请向广信会提交书面退会通知,广信会将在会员系统中进行退会处理。
  • 广信会倘若发现会员的行为损害中广信公司或广信会利益或违反本章程的任何条款,广信会有权取消该会员的会籍。
  • 退会或会籍取消后,会员卡将失效并停止拥有会员的任何权利,不再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会员活动及积分活动,且不再有权接受及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及服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会员手册:

  会员手册是提供给会员使用的指导类手册,会员手册中详细介绍了会员的优惠待遇以及积分方式,会员应按照会员手册的规定进行积分等活动。
第十二条 广信会运作:
  • 广信会的组织运作相关规则及方式的解释权归中广信公司所有。
  • 中广信公司有权在必要情况下更改广信会运作规则、章程以及为会员提供的优惠方式及服务项目,并以合适的方式通知会员任何所做的调整和变更。
  • 中广信公司有权终止广信会的运作,在广信会的运作被终止后,会员的一切权利及优惠即告终止。会员不得因广信会终止运作而向中广信公司提出任何性质的索偿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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