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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调控重磅出击 拿地首付不低于50%
2009-12-18 16:22:01 (已经被浏览308次)

房市调控重磅出击 拿地首付不低于50%

2009-12-18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今后在土地出让中,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囤地、炒地一直被指称为高房价的推手之一。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五部委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是在此次会议后,推出的第一个具体调控措施.

  据调查,在现有的土地出让中,多数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首付款仅为20%,不少开发商甚至通过销售回款来补缴土地价款。“目前全国各个城市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首付比例并无统一规定,出让土地会分别签订合同,约定首付比例和分期缴纳时间,大部分在20%-30%之间,远低于此次五部委通知的规定。”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他认为,该通知的实质就是全国统一并普遍提高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由此会对其资金链形成压力,遏制部分炒地、囤地行为。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的表述更直接。“文件的出台,会挤出开发商手中的部分资金,进而促进开发商加快楼盘销售,回笼资金。其结果就是国务院会议上所提出的,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

  但同时业内人士也对此表示担心。邹晓云认为,《通知》关于土地出让首付款和分期缴纳期限的规定,实际上  抬高了开发商的拿地门槛,将对“囤地”和“炒地”现象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也可能带来新的垄断,即资金雄厚的大开发商和国企将更容易拿地。

  2009年5月,北京“朝阳区广渠门外10号地”以10.22亿的价格被富力地产拍得,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富力首先支付土地出让金的20%,剩余部分在180日内付清;而在“广渠路15号地”的出让中,有着国企背景的中化方兴以40.6亿元拿下该地块,按合同约定,中化方兴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两者的资金实力差距可见一斑。

  新法规的实验推行,通常是利弊同存。很显然,“拿地首付不低于50%”的通知可以有效的遏制部分炒地、囤地行为。但是,同时我们不免又要担心,此法规对于资金雄厚的地产企业影响较小,而对于小的地产开发商无异于致命打击。照此以往,房地产市场是否又会重现2008年大浪淘沙的悲壮场面呢?房地产市场的垄断现象是否会提前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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